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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住宿管理

       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

        学生公寓(宿舍)管理规定

        (修订)

        苏卫院学〔2017〕64号

          一、安全保卫

          学生应自觉维护宿舍区安全,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,提高防范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。及时劝阻、制止有损宿舍安全、正常秩序的不良行为。

          1.住宿学生应按作息制度要求,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入宿舍。凡超过规定时间进出者,应向宿管员说明原因并出示有效证件,履行登记手续。

          2.住宿学生因故需借用本宿舍钥匙须凭有效证件到宿管室办理。住宿人员不可将宿舍钥匙借与他人;不可私自调换门锁或另加门锁。住宿人员丢失门锁钥匙应及时上报宿管办,由宿管办通知后勤人员统一更换门锁,新换门锁的成本费由责任人员负责。

          3.学生请勿在宿舍内留宿外来人员。

          4.来访客人(限同性)须在值班室登记、出示相应证件,经批准后方可进入宿舍。会客时请勿影响周围同学,客人晚10:00前必须离开宿舍。

          5.男生宿舍,女士止步;女生宿舍,男士止步。直系亲属探望需经值班员许可登记后方可进入,在限定时间内离开寝室。经宿管办准许的工作人员除外。

          6.养成离室关好门窗、切断电源的习惯,贵重物品需妥善保管。住宿学生应制止小商小贩在宿舍内兜售物品,发现形迹可疑者及时报值班室和保卫处。

          7.宿舍内不可存放易燃、易爆、易腐蚀、剧毒及具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。

          8.增强消防意识。发现火警、火灾等灾害事故时,应及时采取报警、撤离现场、灭火等有效措施,将损失降到最低点。

          9.宿舍内不可有以下将给宿舍和同学安全带来危害的行为,违者将受到一定处罚,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、经济责任:

          (1)擅自挪用、破坏消防器材;

          (2)在宿舍内使用明火;

          (3)使用电热毯、电炉、电水壶、热得快、电饭锅、电火锅、电磁炉等电器; 

          (4)私接乱拉电线;  

          (5)在宿舍内烧煮饭菜。

          10.发现治安、刑事等案件时,在场学生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保护好现场,及时报告保卫处和宿管办并协助处理后续事宜。   

          二、公共卫生

          住宿学生应遵循以下“五不”行为:

          1.不将饭菜带入宿舍;

          2.不向窗外、门外泼水;

          3.不随地吐痰、乱丢果壳和纸屑等杂物;

          4.不将垃圾直接搁置走廊;

          5.不在宿舍内饲养狗、猫、鸟等宠物。

          三、公共秩序

          宿舍区内遵循以下“十不”行为:

          1.不将自行车停放在宿舍内;

          2.不在阳台上放置凳子、哑铃等严重影响安全的重物;

          3.不向窗外和阳台外抛砸各种物品;

          4.不在走廊、房间内和其它公共场所私拉绳晾晒衣物;

          5.不在宿舍区或走廊内打球、踢球、溜冰等(篮球、足球、排球等大球不得带入宿舍,自备大球交楼宇宿管室保管);

          6.不在公共活动区域大声喧哗;

          7.不吸烟、喝酒、赌博、起哄闹事;

          8.不得未经班主任及宿管办批准擅自调换宿舍与床位;

          9.不得未经宿管办批准私自改动房间内家具的摆放位置;

          10.不得从事未经宿管办批准的租赁、修理、代售代销等经营性活动及收费性服务活动。

          四、公用设施

          1.学生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宿舍内水电设施、门窗、家具、网络线路及其它设施设备; 

          2.学生宿舍内家具由学院统一配置;

          3.个人使用的家具由自己保管,共同使用的家具由集体分工保管,宿舍长负责;

          4.未经宿管办同意,不可将任何家具转借他人或互换使用;

          5.学生按规定调整宿舍时,书桌、床铺、箱架等家具请勿擅自搬迁;

          6.管理人员定期对公用设施、设备进行清点检查,遇有丢失、损坏现象,相关责任人须按价赔偿,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,如原因或责任人不明,由全宿舍学生共同承担;

          7.毕业生离校时宿舍内家具物品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。

          五、用水用电

          1.节约用电,人离灯熄;

          2.节约用水,随用随关;

          3.发现水电设施损坏,需及时到值班室登记报修;

          4.不得使用电热毯、电炉、电水壶、热得快、电饭锅、电火锅、电磁炉等电器;

          5.不得在寝室内烧煮饭菜;

          6.实行以宿舍为单位的水电定额指标进行补贴,补贴指标定期拨给;

          7.水电费缴纳实行预付费制度,宿舍成员须及时缴纳相关费用,否则按照规定将停止供水供电。

          六、计算机与电视机

          学生在宿舍内使用计算机、电视机时,应做到:

          1.在宿舍内使用计算机、电视机,应自觉遵守国家和学校对计算机、电视机信息管理的规定;

          2.不私自跨寝室、跨宿舍进行计算机联网;

          3.在学校规定的学习时间内,请勿使用计算机玩游戏、看影视碟片及从事其他与学习、科研无关的活动。不得使用计算机、电视机玩色情、反动电子游戏和看色情、反动影片;

          4.计算机、电视机拥有者应执行安全用电规范,遵循学校用电制度;

          5.使用计算机、电视机时,不得妨碍他人学习和休息;

          6.计算机、电视机拥有者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计算机、电视机;

          7.电视机只能使用室内天线,不得使用室外天线。

          七、宿舍内务

          1.整体布置:

          家具和生活用具按规范化要求定点摆放。宿舍布置力求美观大方,格调健康高雅:

          (1)床铺、书桌、脸盆架、书架、箱架、热水瓶及卫生洁具等本着美观、有序、方便生活的原则统一定点摆放;

          (2)室内要经常通风,保持空气清新。

          2.墙面:

          墙面布置要统一、美观、健康。所有张贴物均用透明胶或图钉固定,请勿使用浆糊和胶水。

          3.床面:

          (1)起床后须叠被并放在床铺靠窗的一侧,枕头置于被子对面;

          (2)床面不堆放杂物;

          (3)床下鞋子、纸箱摆放整齐。

          4.桌面:

          桌上的茶杯、装饰用品、电视机、计算机和少量常用书籍应整齐摆放;人离宿舍须将方凳置于桌下,桌面不应堆放纸箱等物品。

          5.地面:

          保持地面清洁,果壳废纸等应放在废纸篓里,请勿随手乱扔。地面上不乱堆放脸盆、衣物及其它杂物。

          6.书架:

          书架内书本、物品应放置整齐。

          7.其它:

          (1)脸盆请勿存积污水;

          (2)毛巾等生活用品请统一挂放;

          (3)室内请勿拉绳晾、晒、挂衣服;

          (4)请勿将脏衣服长时间堆放;

          (5)实行垃圾袋装化,并送至固定地点。

          八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,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。《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(宿舍)管理规定(修订)》(苏卫学〔2006〕146号)同时废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