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留学生奖助学金办法(试行)
苏卫院学(2019) 75号
为促进我院留学生教有事业的发展,规范我院留学生奖助学金管理工作,依据《财政部、教育部关于完善中国政府奖学金资助体系和提高资助标准的通知》(财政(2015)1号),结合学院工作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奖助学金评奖对象
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在学留学生。
二、评选条件
(一)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学院的校纪校规,友华爱校。
(二)尊重各国的风俗习惯,自觉维护各国人民之间的团结友谊。
(三)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品行端正。
(四)所在宿舍卫生状况良好,未受过纪律处分,且没有未解除的处分。
(五)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种活动,具有良好的团队意识。
(六)学习勤奋,成绩优良,无不及格课程。
三、奖助学金设置方案
(一)奖学金项目
获奖金额和比例参照下表:
等级 | 金额 | 获奖比例 |
---|---|---|
留学生一等奖学金 | 1500RMB/学期 | 10% |
留学生二等奖学金 | 1000RMB/学期 | 20% |
留学生三等奖学金 | 500RMB/学期 | 30% |
评选办法根据留学生人数和专业分布进行适当调整,每学期评定一次。
(二)补助项目
1.学费补助。卫生类专业6200元/年,非卫生类专业4700元/年。学生入校后,家庭经济困难者,可由学生本人提出减免申请,二级学院(系、部)审批后提交学生工作处。
2.生活费补助。6000元/年(每人每月500元),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,二级学院(系、部)审批后提交学生工作处;由留学生每月对照条件提交申请表(附后)。
3.其他情况补助。预科留学生顺利通过汉语四级考试,并继续在本院学习,其预科学习期间的学费、住宿费和购买保险费用全额退还。
(三)勤工助学项目
家庭经济困难的留学生可以申请校内勤工助学岗位,通过劳动获得报酬,缓解家庭经济压力。
四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,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。